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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有关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内地投资者需提供的资料
 ※本所可提供的服务
 ※政府费用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系香港会计协会(HKSAC)会员,是一家具有多年历史的国际性权威机构,拥有80多位具有丰富知识经验国际会计师和律师组成团队,为客户在组建成立海外公司、公司管理、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公司上市、企业融资、做帐报税、证明文书公证等方面提供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咨询。凭藉国际商业网络,我们具有充份条件迎合全球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特定的策划安排与多元化服务。
 
一、澳门有关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1. 公司资本最低为澳门币二万伍千元(认缴制而非实缴制,即不用验资);
2. 公司最少要有两名股东(无需是澳门居民);

二、内地投资者需提供的资料:
1. 欲成立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及所占股份;
2. 股东是个人时,需要此人的身份资料、婚姻状况、配偶姓名;
3. 当股东是国内公司时,需提供国内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倘若法定代表人不来澳门签署公司成立文件,则需由其作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亦需公证;
4. 若国内公司要作澳门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则还要指定一个人代表国内公司行使管理权。

三、本所可提供的服务:
1. 本所可提供从核名至财政局缴纳营业税的一条龙的服务。
2. 本所亦可为客户提供秘书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注册地址、代为收发信件;代理报税;代交各种政府费用;负责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络;代缴社会保障基金;接听电话及收发传真等。

四、政府费用
1. 注册公司时的政府的收费是根据注册资本的多少而定,分别有:印花税、立契费、登记费、公证费等;
2. 此后每年须向政府交纳A)营业税:征税标准为第年300-500元澳门币;B)所得补充税:视收益多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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